現在社會充滿提及人工智慧(Artificial Intelligence, AI)的氛圍,總是有提到先+10分。
然而AI真的是一個最新科技提出或衍生出的東西嗎?
實際上在20世紀中美國學者John Searle就已經提出了相關概念:
AI以Google在本門課中說明其公司方觀點,就是一種廣泛的解決問題思維。
每個人的一生都在不斷學習,充滿了各種觀察、提出假說、實驗/試誤、提出可能結論/學說、重複驗證。
相信大部分人都在科學方法流程中學會這些,而這些過程就稱作(人類)學習。
對應來說,如果可以把人這個腳色換成機器,該有多好?
那機器學習的過程又包含哪些呢?
一般說來,包含以下兩個階段:
上面講了這麼多,難道沒有應對特定功能最好的模型嗎?
只能說,以當時的情況對應出相對來說最適合的模型。
推薦大眾參考Goodfellow在《Deep Learning》所提及他對於統計到機器學習再到深度學習分野的差異,最重要的可能就是能夠取得資料的多寡。
然而,對於在業界的老手,相信對於資料收集的困難已有相當的認識。
資料收集是需要受到法律的規範,包括保護個人隱私;唯有在合法狀況下取得的資料才能被有效利用。
相關議題可參考GDPR
因此,利用各式ML方法學習出來的模型百家爭鳴;最後決定誰出線,自然就回到了問題最初的源頭:什麼是我們的目標?
這就是所謂的商業應用。
就如同課程中提到的:AI是一種紀律(discipline),而ML是一種實行的工具組(toolset)。
我們可以想成:AI思維是本,ML是道。本立而道生。